本制度适用于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所在岗位职责涉及物理实验操作和管理的一切人员的准入。
第一条 实验室负责人要具备相应的实验室工作经历,接受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掌握本实验室环境、仪器设备和工作内容等情况。
第二条 实验技术人员要掌握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第三条 实验指导教师要明确实验项目所需仪器设备,调试仪器设备能正常使用后,学生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第四条 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操作学生要遵守实验室相关规章制度,并按要求参加相关培训。
第五条 学生在线学习满2小时,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成绩达90分为合格。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实验室。
第六条 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不合格的学生,在正式考试结束后参加补考,补考合格后方可参加实验教学活动。
第七条 教师和学生进入实验室后遵守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吃东西、不得乱扔垃圾,实验室物品未经允许不得带出实验室。